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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2012年度项目申报通知

日期:2011-12-31 15:40来源:未知编辑: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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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市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:

为做好2012年度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广泛动员,认真组织好本系统的项目申报工作。

一、围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、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,以及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,着力贯彻实施“文化强省”、“文化强市”战略,推进我市创新型、智慧型、力量型主流文化建设,突出重点,精心组织策划项目。

二、严格控制临时项目的申报。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全年工作策划,加强项目的预见性和计划性。项目策划要突出社会效益和品牌意识,力求精品更精,品牌更亮;注意扬长避短,充分发挥各单位资源优势。

三、各单位应严格按照《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201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》(详见附件)中有关初审归口单位、资助范围、各阶段工作时间的安排和要求,组织好项目申报和材料合规性审查工作。逾期提交规定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的项目,将不予受理。

四、由于采用网上申报,项目材料制作要认真仔细,各单位需确定一位责任心强、熟悉本单位(系统)项目情况和电脑业务的同志为本单位网上项目申报责任人,并参照《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说明》(可于基金网站:http://www.szcf.org.cn“下载中心”版块下载)完成好网上填报工作。首次申报或网上申报责任人有变更的单位,请将名单和联系方式(加盖公章)于2011年12月31日前报至基金办。

五、各单位在编制和初审项目预算时,应遵循“实事求是”的原则(编制具体注意事项参见附件的第六点说明),按照市财政委和《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财务管理细则》有关规定,确保所编预算切合实际、计划周详,反复核对无误后方正式提交。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后,将不能退回修改。

六、咨询联系

单位: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

地址:深圳市深南中路市委大院东附楼118室

电话:0755-82106175、82103435

传真:82093476

联系人:仲建强、唐婧

附件:

《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201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》

 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

2011年12月12日